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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酒喝多了与被害人吵起来了用铁棍子打了他脑袋打了

ask****551 黑龙江-黑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6.03 18:31:28 216人阅读

我喝酒喝多了与被害人吵起来了用铁棍子打了他脑袋打了个包,腰部有点红肿这算什么伤害?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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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喝酒喝多了把朋友的耳膜打破了,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12-26 03:4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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