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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刘** 江西-吉安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28 11:00:20 358人阅读

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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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认可。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送达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中,将告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协议举证期限的,可以达成协议,并经许可,协议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

2021-03-28 11:0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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