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会影响出国。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是如果是收到传票的时候准备出国的,可以委托代理人,这样是可以出国的;但如果是必须出庭的案件,则需要当事人自己出庭,那么当事人当然不能出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全文第三十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
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您好,关于法院传票不理睬会怎么样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传票不签收,可以留置送达。如果经合法传唤无故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传票内容的不同,该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如果是开庭传票,确系送达后,受送达人拒不到庭(不接收),如果是原告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则依法缺席审理。
2、如果是审理阶段要求其到庭接受询问或交换证据的传票,若该人不到庭,则视为其放弃陈述权利或放弃举证。
3、如果是要其到庭进行调解的传票,若该人不到庭,则视为该人拒绝接受调解,应作出判决。
4、如果该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可以对其拘传。
5、如果该人是执行阶段的被执行人,那么其拒不到庭申报财产或履行义务,执行局则应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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