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香港法律咨询 > 市区法律咨询 > 市区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债权人能向股东要债吗

债权人能向股东要债吗

卓* 香港-市区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3.22 13:14:20 477人阅读

债权人能向股东要债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市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市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才可以向股东追债。

通常只要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1、股东瑕疵出资;

2、股东抽逃出资;

3、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

4、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1-03-22 13:15:2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所以转让股权后不能要求原股东承担债务,但原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股东可以向原股东主张赔偿。  一般股权转让协议中会约定转让之前公司除披露的债务之外不存在其他债务,否则由转让方承担。由于公司对外承担债务不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发生第三方主张债务时,公司要先行承担。公司本身无权向转让方追偿的。  由于公司未披露债务会影响到公司的价值进而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此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就额外产生的债务以及损失予以赔偿。受让方可转让方,就额外债务产生的损失向转让方索赔。


1、公司资不抵债而申请破产之后,公司的不动产、动产等就会进行清算,赔偿的钱大多是从这里面出。
2、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