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审对方败诉,而通过熟人在省高院的关系,再胜改判了一二审的判决。再审被告还能向上级法院申诉吗?
[律师回复]再审被告仍然有权利向上级法院申诉。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也就是说,即便案件经过了再审程序并作出改判,只要当事人认为再审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依旧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申诉的意义和作用
申诉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救济途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再审改判可能存在错误,比如存在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情况,通过向上级法院申诉,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就会裁定再审,从而为当事人提供纠正错误裁判的机会。
注意事项
申诉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提供证据 :申诉时需要提供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增加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如能证明对方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了再审结果,这将是非常关键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