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2017-03-16 14:40:19 回复
这种借贷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作为抵押,公证只是证明有这个事实,但是国家有明文规定,借贷未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只是签订相关合同或者办理公证,一旦有纠纷,法院是不支持这种行为的,你可能就会面临损失。
2017-03-16 14:4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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