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34号)第十三条规定,不能一次性支付。但生前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专业解答符合二级伤残证明的残疾人家庭将快速纳入最低保障。就业年龄段的无业重度残疾人,若生活困难、依赖家庭,可主动申请纳入。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我国已设生活及护理补贴。未来计划扩大至低收入及其他贫困残疾人。长期需护理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将获护理补贴,条件成熟时扩展至需特别关怀的智障、精神疾病患者。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国家规定工伤享受待遇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国家规定工伤享受待遇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1、达到国家退休年龄要求。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符合上述两项条件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审核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专业解答1、达到国家退休年龄要求。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符合上述两项条件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审核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律师解析 1、一到二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残疾人补贴,原则上三级是不能享受残疾人补贴。 2、三级残疾人如果符合条件规定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果是创业可以享受无息贷款的,三级残疾人只能享受符合条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律师解析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一种法定义务; 我国境内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一种法定权利。 如果有的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统筹,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也都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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