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借款纠纷去原告还是被告当地起诉

借款纠纷去原告还是被告当地起诉

江* 黑龙江-牡丹江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2.06 12:48:04 324人阅读

借款纠纷去原告还是被告当地起诉

其他人都在看:
牡丹江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牡丹江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民间借贷纠纷,既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1-02-06 12:50:0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根据状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什么民事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一)首部首部包括两个项目:1、标题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正文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2、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是民事状的核心内容。事实是提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也是人民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二,依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3、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三)尾部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1、结尾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名称;二是落款也即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期限.2、附项附项应当写明民事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债务纠纷原告与被告在异地,地应该在哪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2、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流程:一、立案受理原告向,应递交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四、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五、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六、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保险合同纠纷能当原告吗

    专业解答在保险合同诉讼中,原告通常是保险合同的订约方或潜在受益者,涉及实质权益。投保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可能成为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契约性协议。投保人负责支付保费,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原告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024.07.03 1211阅读
  • 保险合同纠纷能当原告吗

    专业解答保险合同纠纷的原告可以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以及受益人,是与保险合同纠纷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投保人、保险公司以及被保险人、受益人都可以是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24.05.29 1227阅读
  • 借款纠纷中的原告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款纠纷中的原告应当提供哪些证据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3 2175阅读
  • 民事纠纷结案后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原告去吗

    专业解答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161条对民事纠纷结案后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原告去吗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委托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2024.02.21 2107阅读
  • 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对合同纠纷案怎么判

    专业解答这种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按照撤诉处理,如果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提出了反诉,原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民事诉讼中,原被告没有特殊原因的都应该准时出庭。

    2024.08.06 3330阅读
  • 民事借贷可以在原告当地起诉吗

    2025.06.19 822阅读
  • 原告能在当地起诉借款人吗

    2025.05.04 1024阅读
  • 借钱不还在原告当地可以起诉吗

    2025.04.13 1265阅读
  • 原告不去当地法院能否提起诉讼

    2025.03.24 1137阅读
  • 借款纠纷去原告还是被告当地起诉

    律师解析 这要考虑双方是否协商过法院管辖地及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 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5.02.24 146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