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再审,检察院法律监督,现在应向检察院法律
专业解答关于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检察院对于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对依法应当进行侦查的案件,公安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是否已经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其次,倘若公安部门对于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并无管辖权,那么检察院将根据立案监督机制,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公安部门越权立案的违法行为;再次,当某种特定案件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立案门槛时,按理来说不应予以立案,然而公安部门却决定立案展开调查时,检察院也会通过立案监督机制对此类情况进行纠正。
专业解答申请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需向当地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并附证据清单。检察院受理后将发《受理通知书》,明确权利和义务。申诉需提交申诉书、裁判文书及相关证据。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
专业解答涉案主体对省级人民检察院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申请时需提交完备材料,包括案件审判文书、裁决书、省级检察院的不支持决定及双方当事人身份或注册资料等。
专业解答检察院在立案监督中,需受理并审查所有可能涉及刑事立案的案件,确保其公正合法。当接到刑事案件并初步认定需立案时,会要求立案主体说明不立案原因。如理由不充分或缺乏法律依据,检察院将通知立案主体启动侦查程序。对于某些案件,检察院有权直接立案侦查,并向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与审查。
专业解答检察机关在刑事立案监督中,主要监督三方面:一、公安机关是否对依法应立案侦查的案件启动立案程序;二、对公安机关越权立案的行为进行揭示和纠正;三、对不符合立案条件却已立案的案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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