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旧法下,公司的利润分配只能按照出资比例或者股份比例来分配。新法第35条则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是否必须在章程中事先明确,公司法并没有明确); 第167条对于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也规定:股份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新公司法下,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都可以选择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点评:这项修改,是因应这样的要求:例如某创业投资公司与某在IT业内有巨大影响的某人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公司,有可能创业投资公司提供大部分的资本,但可能只占少数股份,而该个人只出少许的资金,或者甚至不出资金,但占较高比例的股份。因为有这样的需求,所以在公司法修改过程中有人力主做这样的修改,而本人则一直是坚定的反对派。 我对此持有疑义的原因是:这是一项极易被滥用的制度:它既可以被用来方便地逃脱债务,也可以被用来行之举;同时,这也是一项容易引发纠纷的制度。 先谈逃脱债务:在可以任意约定利润分配方式的情况下,如果某公司试图逃避债务,它可以将其全部资产投资于另一公司(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外投资不能超过自有净资产50%的限制),然后约定10年之内不享受任何红利,10年以后再享有该公司全部或者大部分利润。 对于这样的约定,你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无效的,也不能认为就必然构成了以显著低价转让公司资产的行为(如果构成以显著低价转让公司资产,则债权人尚可依据合同法第74条主张撤销该项投资)。面对这样的投资行为,债权人就非常被动了:虽然债务人投资后形成的股权也是债务人的资产之一,可用来偿债,但由于有这样特殊的利润分配约定,这样的股权有什么价值呢谁能预料10年后的情况 再谈:
A、
B两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B为某官员的代表。双方约定:共同出资,各占50%的股权,前三年全部利润归A,后三年全部利润归B。这样的约定不可谓不公平,但这可能是一种变相的行贿:双方心照不宣:公司前三年不会有利润,赢利期在第四年后。当然,没有公司法的这项制度,仍在进行。 除了上述问题,允许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还有可能引发大量本来可以避免的麻烦。例如,股东可能仅仅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约定,但对公司在清算时的剩余资产分配未有涉及;其他一些可能涉及利益分配的情况,如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减资等,更有可能因被股东忽略而未在章程中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在这些情况下,出现纠纷的可能性反而增大了。
专业解答股权分配可依据出资比例,也可灵活处理。分红是股东核心利益,即从公司净利润中获取收益,实现财富增值。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但全体股东可协商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认缴出资。分红限于税后利润,需先填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方可分配。
专业解答股权分配可依据出资比例,也可灵活处理。分红是股东核心利益,即从公司净利润中获取收益,实现财富增值。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但全体股东可协商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认缴出资。分红限于税后利润,需先填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方可分配。
专业解答企业收益分配除考虑出资比例外,还有其他标准。股东分红权是其核心权益,任何剥夺或限制此权利的行为均违法。股东应按实际出资比例分享红利和认购新股,但全体股东可共同决定不按此比例分配。分配利润须为纳税后剩余部分,并需按顺序处理:先弥补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经决议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分配给股东。
专业解答股权分配可依据出资比例,也可灵活处理。分红是股东核心利益,即从公司净利润中获取收益,实现财富增值。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但全体股东可协商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认缴出资。分红限于税后利润,需先填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方可分配。
专业解答股权分配可依据出资比例,也可灵活处理。分红是股东核心利益,即从公司净利润中获取收益,实现财富增值。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但全体股东可协商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认缴出资。分红限于税后利润,需先填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部分方可分配。
律师解析 可以按出资比例也可以不按,分红权是股东的核心权利,是指股东从公司的净利润中分得投资的利益,获得分红是投资者的最终目的,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或限制。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只能是税后利润,而不能是会计利润或利润总额。 而税后利润也并非能全部被分配给股东,需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 1.若公司以前年度存在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该亏损; 2.亏损弥补过后,还需提取其中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才可以用来分配。
律师解析 营业执照上没有股份比例。股东一般情形下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分红属于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分红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