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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以前办理身份证时,没有录入指纹信息,在重新办理身份证时,需要本人亲自去录指纹。已经录入指纹信息的,就不需要再次录入了。法律链接:《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020-12-04 04:12: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