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海公积金贷款是这样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就有贷款资格(有些地方是12个月,但上海只需要6个月)贷款金额: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一手房首次)个人30万,夫妻两人参贷60万。2013年下限为204元。加上单位交的204元,每月408元,6个月就是2448元。也就能贷款10万。在上海当今的房价下,不会仅仅缺10万!还是等个2年再申请贷款吧。最好夫妻两人参贷,贷60万差不多够用。
律师解析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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