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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需要提前备案吗

李* 浙江-嘉兴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12.02 22:10:44 435人阅读

在职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需要提前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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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护理假津贴需在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携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无需提前登记备案。若您爱人在武汉市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女职工诊断妊娠后,应由所在单位携相关资料,向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办理生育登记备案。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可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其它情况能否参照办理请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2020-12-02 22:1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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