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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权力主体和法律程序有哪些?

刘** 江西-抚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2.02 03:54:08 433人阅读

土地征收的权力主体和法律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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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行为。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征地主体只能是国家,单位和个人无权征收。土地征收,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享有审批权的只有和省级人民政府。征收非农用地的,可以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征收农用地的,应该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再办理征地审批(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020-12-02 03:5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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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补偿主要需经过哪些程序?

    专业解答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要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首先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2024.07.06 46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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