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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两个月,有先兆流产的症状,请问可以做人流

王** 广东-茂名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11.30 05:41:37 428人阅读

孕妇怀孕两个月,有先兆流产的症状,请问可以做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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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不合理,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0-11-30 05:4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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