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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中,担保债权是否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

廖** 香港-新界 抵押担保咨询 2020.11.29 19:13:00 364人阅读

破产清偿中,担保债权是否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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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担保债权优先,请作如下参考:
1、已经设定抵押、质押,并完备抵押质押手续的(如办理抵押登记等),则此部分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抵押物经拍卖,所得价款高于抵押权的数额,余下部分,应当归入破产财产,按顺序按比例进行分配。
2、企业破产后,首先以破产财产(即没有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清偿劳动债权。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在已设立担保权财产的剩余数额中,再清偿。如果担保权实现后没有剩余财产了,则将无法获得清偿。

2020-11-29 19: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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