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微信组织人打麻将属于赌博,但是否构成赌博罪要结合结合涉赌数额、参赌人数、次数等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若未达到这一规定的情形之一,则应当承担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责任。刑法意义上的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微信群主“开房设置牌局邀人打麻将”的行为显然符合聚众赌博要素,但是否构成赌博罪,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涉赌数额、参赌人数、次数等来认定。扩展资料: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如何区分的问题,公安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
1、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
2、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3、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4、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
专业解答在判断微信转账是否作为赌资时,需综合考量聊天记录、人际关系等证据。若行为人以牟取暴利为主观动机,组织大规模赌博活动或以此为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专业解答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专业解答微信开麻将群打麻将如果只是单纯的娱乐就没事,如果涉及赌博就是违法的。网络赌博通常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赌博行为。因为这种赌博方式属于新兴事物,所以还很难对它作出准确定义。网络赌博类型繁多,基本上现实生活中主要的赌博方式在网络中都可以进行。
专业解答不管是建立微信群打麻将还是现金支付面对面打麻将,如果不是为了休闲娱乐而是当成一种盈利活动,都是属于赌博的性质。但是法律规定如果人均赌资不超过一千元,则可视为娱乐活动,不受处罚。
专业解答在微信群打麻将只是娱乐或者少量钱财的话不犯法,这也是现在很多人的消遣娱乐方式。判断打麻将是否违法,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如果微信中打麻将金额很大,构成违法,组织者也就是群主要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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