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不要在“税金及附加”下设置“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明细科目,这要看你们企业是否经常发生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情况,企业不需要在“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但企业经常发生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不一致的业务,从企业管理的需要出发,也可以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下设置明细科目。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收取客户预收款的情况下,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将其视为收入,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因为会计不确认收入,因此营业税及附加就不做会计处理,只有“应交税费”进行会计处理。“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它是按照会计立场进行核算,口径与税法不完全一致;“应交税费”是会计站在税务立场进行核算,口径与税法完全一致。
2020-11-12 16:05:24 回复专业解答关于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的明确规定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有以下要点:首先是首套购房利息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其次,住房租金方面的扣除标准则范围在每月800元至1,200元之间;此外还有对于赡养老年人事务的扣除标准,即每位被赡养人士最多可以获得每月2000元的税前扣除额;对于有受教育需求子女的家庭而言,每个孩子都能获得每月10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最后,纳税人还可享受总额在每月3,600元至4,800元不等的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各项专项扣除所涵盖的范畴主要包括了居民个人依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性费用。
专业解答关于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包括首次购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抵扣1000元,租房支出每月可定额扣除800-1200元,子女教育支出每月可抵扣1000元,继续教育费年度定额扣除3600-4800元。此外,赡养老人支出每月需承担2000元,所有扣除项目均包括社保费等相关税费。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