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其他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要问一下,一个耽美小说作家出售

你好,我想要问一下,一个耽美小说作家出售

ask****749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20.11.11 23:03:16 377人阅读

你好,我想要问一下,一个耽美小说作家出售个人志,是犯法的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其他律师 徐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图书(中文简体版)和电子版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的专有使用权。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1、对于第一条中的电子版使用权我本想保留,但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第十五条中合同有效期为十年我不同意,我觉得时间太长,想少签但他们不同意,那我是不是应该签像这种情况一般应该签多少年另外,我想知道现在一般小说的一次性稿费是多少,他们给我千字五十元是多是少我是新手,写的是四十多万字,质量还不错。

2020-11-11 23:22:16 回复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