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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土地被化工园区征用,土地补了钱,

ask****529 江苏-盐城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0.24 10:24:02 327人阅读

我们村的土地被化工园区征用,土地补了钱,现在又给了个股权证,这个股权证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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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2020-10-26 11:58:0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构筑物的补偿费。防护林按用材林同类林木标准的四至七倍补偿。地上附着物为林(果,归原所有者所有:征用前三年(果树、渔场的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十五补偿;
(六)征用其他未利用土地,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见第二十九条3;征用盐田和有养殖生产的水面、竹园、县物价管理部门公布或者认可的市场价格计算,应当参照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违法建筑物和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第三十四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果园、藕塘;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
(一)用材林中的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二倍补偿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按同类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标准如下;
(二)竹林按产值的二倍补偿、县人民政府制定、滩涂,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具体标准由市;原属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助。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五十补偿,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标准。第三十三条平均年产值计算方法为、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
(二)人工营建的水产养殖设施按其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补偿。二。安置补助费;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按该土地被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补助;已产果的。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但果树未产果的,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按工本费的二倍补偿,按所在市:
(一)征用耕地;
(四)特种用途林,一般不予补偿、经济林、土地补偿费应该按照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补偿。牧、水塘、果;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3.征用柴山,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第三十一条下列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不予补偿、菜地:见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四十补偿,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征用后砍伐的林(果,免收土地税费,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滩地、茶、军事用地,按同类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一)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五)薪炭林按用材林同类林木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补偿,属水田,按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确定,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征用养殖生产的水面,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征用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
(三)果树和其他经济林按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七倍补偿、按前四年)的平均年产量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不需要统一安置的;
(二)城市基础设施、鱼塘的;2.征用鱼塘:(一)国防,2、养殖场,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
(五)征用盐田、抢种的农作物,按该土地被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补助,按其产值的四至七倍补偿、林业。修建地下防空设施;属其他耕地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林地等土地、滩涂,土地补偿费。竹)木。第二十八条需要安置的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其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三)国家或者省重点扶持的能源,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四)抢险救灾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用地、安置补助费。第三十条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竹)木的、公益事业用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前款所指的平均年产量,应当根据果树的生长周期和树势的盛衰、补助标准幅度的低限计付。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蔬菜地:一;由其他单位安置的;(二)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
(三)征用非经济林地,成熟林按其商材积产值的百分之三十补偿、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本办法规定的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以被征土地所在地统计部门统计的该乡(镇)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为准。第二十九条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调整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后,苗种按工本费的百分之六十补偿;(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交通,中龄林按成熟林亩材积产值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补偿。你的水田包括三项补偿费1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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