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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今天15岁生日,14岁认识一18男孩,第一次发生关系被男孩强迫,后继续交往能让他受到处罚或告他强奸罪吗?

朱* 澳门-圣方济各堂区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17 06:26:07 1521人阅读

女孩今天15岁生日,14岁认识一18男孩,第一次发生关系被男孩强迫,后继续交往能让他受到处罚或告他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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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法律规定,明知还与不满14周岁的女生发关系的,不管是否自愿都可以构成。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明知对方是未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其是否同意,均构成罪,且按照罪从重处罚,如果发生性行为时,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如女方故意虚报年龄,且其发育状况明显超过十四周岁以以上的),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2020-10-17 06:2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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