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判犯人时,会根据其犯罪内容,犯罪动机,犯罪情节严重性来对犯人进行量刑,请问如果犯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多少年,有没有上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十、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多少年,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可判刑二十五年。
2016-10-22 20:24:07 回复
律师解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律师解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律师解析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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