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的执行期间为两年,是不是最终时效?即人民法院还可以以其他理由申请延长执行期呢?
所谓的执行期间,是指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的期间的时效是两年,换句话说,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执行人需向申请强制执行。若两年内没有申请,则不会受理,也就是说只有你自己去要债了。我认为你的问题是受理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间,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在6个月内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专业解答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级人民法院核准期限是做出裁决后十日内。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