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了民事诉讼传唤我证人的时间:“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陈述其自己所观察的过去事实具有不可替代性,其义务性较大。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来看,证人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到庭义务。到庭义务是证人的一项重要义务。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规定了证人的到庭义务。郑重宣誓、如实陈述的义务。这项义务是保证证人能够知晓其如实陈述职责的重要程序,同时具有在主观上激发证人如实作证的功能。为了保证这一程序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和地区规定了郑重宣誓、如实陈述的义务。这项义务一般都是在进行陈述之前履行的。证言义务。所谓证言义务,就是证人负有陈述其所观察事实的义务。证言义务是证人作证义务的本质。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传唤的条件民事诉讼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通过传票进行传唤,经两次传唤后不到庭的,可以进行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五十九条传唤方式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通过传票进行传唤,经两次传唤后不到庭的,可以进行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五十九条传唤方式
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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