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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要求

朱** 台湾-新竹市 其他咨询 2020.10.07 22:09:18 497人阅读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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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问题解答如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俱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企业主(出资人)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无限责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对出资的最低数额未作强制性规定。(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独资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记载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经营场所对于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墨守成规地、法律文书送达地等均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从事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需具备有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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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会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2025.05.14 1473阅读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会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2024.10.23 1456阅读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都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解析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2024.09.16 11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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