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5岁,在幼儿园被别的小孩推到在台阶上,脸上磕了一厘米长,深0.5厘米的口,孩子这么小脸上落个伤疤,这样幼儿园应不应该负责任,会不会对孩子有赔偿,孩子以后心里是不是也有伤在幼儿园被别的小孩推到在台阶上,这样幼儿园应不应该负责任,会不会对孩子有赔偿,是不是也有伤
互相打架根据责任大小互相支付侵权赔偿,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也要承担责任。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020-10-05 16:29:13 回复专业解答幼儿园儿童在集体活动中因意外磕碰导致1厘米创伤该如何应对1.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学习及日常生活期间不慎摔倒而受伤时,该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然而,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教育与管理之责,则可免除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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