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交通事故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车辆扣留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同时,《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可见,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
2020-10-04 19:09:56 回复专业解答交警队拘留肇事者最长期限是15天的时间,这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拘留。根据我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决定合并处罚的情况之下,那么最长是不能够超过20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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