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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有人指认贩卖毒品现在性质还严重不

黄** 黑龙江-双鸭山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30 22:36:03 342人阅读

十年前有人指认贩卖毒品现在性质还严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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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十年前有人指认贩卖毒品现在性质还严重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十年被人举报贩毒,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会终生追究法律责任。按照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何时的法律对被告人有利适用何时的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2020-09-30 22:3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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