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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了别人价值800元的货,后被发现我主动归回失主,他说私了给4000元要不报警,后经过协商我付了4000元,这合法吗?

任** 湖北-黄石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28 20:41:20 403人阅读

我拿了别人价值800元的货,后被发现我主动归回失主,他说私了给4000元要不报警,后经过协商我付了4000元,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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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对方以报警为要挟索要财物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敲诈,敲诈勒索罪的定罪标准是“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对方敲诈数额4000元,已经构成犯罪;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你方拿走别人800元构成盗窃,因为数额较小,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你方只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即可。如果你方只是在公共场合捡到对方的东西,则不构成盗窃。

2020-09-28 20:4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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