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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构成刑事案件,除了积极赔偿和对方达成一致开出谅解书,检察院还有别的不批捕肇事者的可能吗?急急急!跪求!

朱** 台湾-花莲县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9.28 19:58:25 498人阅读

交通事故构成刑事案件,除了积极赔偿和对方达成一致开出谅解书,检察院还有别的不批捕肇事者的可能吗?急急急!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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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之中,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检察院作出不决定的主要事实依据交通肇事构成刑事责任的标准,应当为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从后果来看,因交通肇事一方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过错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该后果百分百不构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因此,此种情形下,检察院应当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所谓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出具的书面谅解仅为法定的从轻处罚情形,我认为你方的策略是错误的,现在不应当想着如何免责,因为这种情形基本是无法实现的应当想的是如何减轻处罚如果量刑原则符合刑法133条第一款的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参照刑法72条的规定,尽量申请缓刑

2020-09-28 19:5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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