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因为信用证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于合同之外的单独单据买卖,是由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解析:
因为信用证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于合同之外的单独单据买卖,是由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但是,如果受益人存在利用信用证的这个性质实施欺诈,那么,开证行可以主张信用证欺诈例外,也就是通过向开证行当地的提起欺诈诉讼,由该受理确认利用受益人信用证欺诈属实,则可以向开证行签发止付令,即命令开证行停止对受益人付款——这种开证行停止对受益人付款的行为就是“信用证欺诈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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