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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父母欠钱,应当由父母进行清偿,子女没有归还欠款的义务。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对您其他问题的补充说明:
1、您父母与对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父母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现在,没有按合同履约及时还款,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3、因为您父母逾期不还款,不排除对方会的可能性。
4、如果对方,应该在收到传票后依法应诉,对债权金额和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并行使法定的抗辩权(举证证明你的抗辩理由,比如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债务或者其他事实情况),并可能有机会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对你的债务、利息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果您不出庭的话,可以对你父母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确认债权后,若您父母没有在法定期间内偿还债务,您父母的信息将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会影响您日后的生活、工作。
四、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双方的协议、还款记录、协商情况录音录像。
2020-09-14 05:13: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