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兴安盟法律咨询 > 兴安盟医疗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我是受害人,对方全责,在医院欠费了对方不肯再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我是受害人,对方全责,在医院欠费了对方不肯再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伏* 内蒙古-兴安盟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9.09 01:33:46 323人阅读

交通事故我是受害人,对方全责,在医院欠费了对方不肯再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兴安盟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兴安盟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超出责任限额范围的,由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垫付,并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垫付的医疗费用。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垫付医药费,车祸的医疗费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垫付的,日后可以到相关进行诉讼,向肇事者追偿。

2020-09-09 01:34: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