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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为其向境外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应提供外方投资比例债务部分所要求担保已落实的文件,属于交通银行授信的要求吗?

王** 广东-中山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8.29 19:28:58 428人阅读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为其向境外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应提供外方投资比例债务部分所要求担保已落实的文件,属于交通银行授信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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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银行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行授信对象除满足流动资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信用等级为
A
B级以上(世行评级1-6级的客户);其中对于在我行办理授信业务一年以上,连续3年评级在A
B级(世行评级6级)及以上的客户,可给予循环授信额度。A
B级(6级)以下的客户原则上在没有风险敞口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担保业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可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
四、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为其向境外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应提供外方投资比例债务部分所要求担保已落实的文件。

2020-08-29 19:3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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