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现在对方找4S店维修报价太高,我愿意积极维修但是换店维修,对方坚持在这休,要不法院我该怎么办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0-08-19 17:23:43 回复律师解析 本份保险合同特意设有针对盗抢行为进行免赔处理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在各类营业性质的维修场所中为了对投保车辆进行修理或保养所导致的车辆损失,无论其原因为何,保险人均将不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附加险条款与主合同条款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附加险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合同的附加险条款部分,明确规定当投保车辆遭遇盗窃、抢劫、抢夺等情况后,若经过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并出具证明文件,且在满60天内仍未能查找到车辆下落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负责对此类全车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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