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朋友想要继承社保,一般个人社保有继承权吗?

朋友想要继承社保,一般个人社保有继承权吗?

余** 广东-中山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7.14 15:46:40 468人阅读

我朋友的父亲前段时间去世了,他已经安排好了后事,只是现在因为老爷子留下了一笔遗产,他在处理继承的问题呢,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个人社保继承权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中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没有,个人教社保与继承权不是一个概念,社保是你养老的保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0-07-14 15:54:40 回复
咨询我

没有,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2020-07-14 15:47: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