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是学软件工程的,设计了一个软件申请了专利,现在他入职一家新的公司,想转让专利权获得股权。叔叔想转让专利,一般情况下那个专专利权转让必须办理登记吗?
专利转让包括两个意思:一个是申请中的专利,转让申请权,由受让人继续进行申请程序,审核通过后获得授权,成为专利权人;另一个是已经授权的专利,直接转让拥有的专利权。
无论哪种权利的转让,都需要经过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同意,才能进行后续的转让手续(此处不涉及因权利纠纷导致的转让)前期工作做好以后,即可开始办理转让手续:
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
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
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将上述两份文件邮寄,或者面交至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位于地方的代办处。
4、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看起来两者不一致。但《合同法》所规定的是转让合同的生效,《专利法》规定的是转让行为的生效,这有点象《物权法》规定房屋的转让,自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时生效一样,比如: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与客户A订立转让合同后,又与客户B就同一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订立了转让合同,且与客户B共同到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那客户B就是本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但与客户A之间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客户A可以依据此合同要求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020-06-17 09:5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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