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与汽车事故,电瓶车小区门口左转,与同向直行车辆碰撞(小区门口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双向四车道中间为双黄线)交警划我们主责,我们不是很认可,因为我们不是突然转弯的,转一半在路上让对面反向的渣土车通行,汽车行车记录仪远距离看见电瓶车停那里的,没有刹车没有按喇叭,直接撞上来的,交警说我们违法,汽车只是没有注意观察,所以我们主责,汽车次责,想问问看这样对吗?还有我们要赔钱吗?
电瓶车与电瓶车的交通事故依据电瓶车的归类的不同,我国法律对电瓶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也不一样。
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适用无过错原则,属于机动车则适用过错原则。都是非机动车的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在平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各承担50%责任。因此,对方有权要求我方赔偿其修车费用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专业解答在平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各承担50%责任。因此,对方有权要求我方赔偿其修车费用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专业解答在平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双方各承担50%责任。因此,对方有权要求我方赔偿其修车费用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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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汽车与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解析 汽车开门撞到电瓶车的人的责任,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如果电瓶车正常行驶,汽车违法停车开车门的,由汽车负事故全部责任,电瓶车没有责任; 2、如果电动车非正常行驶,或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一、电瓶车的性质认定: 电瓶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二、汽车开门撞到电瓶车的人的责任划分标准: 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全责的方承担100%赔偿责任,无责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机动车无责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一方非机动车负全责的,承担100%赔偿责任;一方非机动车无责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主责一方次责: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主责承担80%,非机动车次责承担20%;机动车次责承担40%,非机动车主责承担60%。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主责方承担70%,次责方承担30%。 3、同等责任: 如果双方驾驶过错责任相同,则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各自承担50%责任。 4、不确定责任: 无法确定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三、不同责任下的具体情况: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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