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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费计算错误打算申请再审如何处理?

133****5679 广东-中山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4.20 02:49:04 323人阅读

上诉费计算错误 打算申请再审 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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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中山 咨询解答:405条

上诉费计算错误可以通过律师介入并向法院申请解决此问题

2020-04-20 10:5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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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330340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中山 咨询解答:5119条

你好, 以程序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2020-04-20 10:36:43 回复
地区:广东-珠海 咨询解答:843条

怎么错的?拿给我看一下

2020-04-20 08:16:1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4条规定,对依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上述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但是对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并无禁止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7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9条、第200条规定了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再审。因此笔者认为,对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院长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提起再审后,究害丹愤柑莅纺缝尸俯建竟如何审理呢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应当结合立法的原意适用法律。《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再审案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必须开庭审理,第186条还规定再审适用的程序,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但是公示催告程序是一种特殊的程序,一是非讼性质,没有明确的相对人;二是实行一审终审制;三是特殊的审理方式,不能调解,也无需开庭审理;四是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裁定;五是特殊的判决效力,即除权判决作出后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结束了公示催告程序。2.申请人可持除权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3.所公示票据无效。4.除权判决是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依据。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公示催告程序中作出的除权判决进行再审时,应当作如下处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无需开庭,一审终审,对确有错误的除权判决在判决撤销的同时,还应当判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冯艾芳(作者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作者:作者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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