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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家庭情况:在女儿岁10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在外面讨人,染了一身病,已经有10来年,没有养育自己子女,人尽皆知的事情,但户口未迁移走,今年我们刚结婚两个月,未婚先孕,现在孩子也两个月,如今女方母亲住院要求女方照顾,出护理费硬要5000,当初嫁女儿一分钱没有贴,我们生小孩也没有,一味的索取我不甘心,她母亲吃低保的,还有一个15岁弟弟,现在闹的要报案,我们应不应该出这个钱?我们应该怎样去做?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以母亲是否尽到抚养义务为前提,建议在能力范围内对其尽到抚养义务。
您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应对老人尽赡养义务。
让报案吧,可以适当尽自己能力出赡养费
赡养是基于血缘和法律的规定,结婚生子份子钱不是老人必须给,所以她女儿有赡养义务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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