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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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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扰乱法庭秩序拘留几天

    施政律师

    施政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此拘留称为司法拘留,一般是15天以下。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扰乱法庭秩序罪,那就不是简单的几天拘留了,而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收听量:504 2018-07-23
  • 19″

    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张晓旭律师

    张晓旭律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收听量:503 2018-05-23
  • 1′2″

    高空抛掷物损害他人应由谁承担责任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我国法律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下采用的特殊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受害者可以免除高空坠物致自己损害的证明责任,只要有损害即可,而举证责任则由物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如果不能证明高空坠物非自家所有的,将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民事责任。


    收听量:500 2018-09-25
  • 15″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

    姜爱辉律师

    姜爱辉律师

    2016年11月28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收听量:371 2018-05-12
  • 58″

    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不一定。《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收听量:365 2018-03-27
  • 51″

    串通投标罪司法解释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规定了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收听量:360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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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法和犯罪有什么区别

    韩玉霞律师

    韩玉霞律师

    犯法,顾名思义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等,这里的法律可以是刑事的,也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但是犯罪,仅仅是指违反了刑事法律,是触犯刑事罪名的意思,而罪名也只有刑法才可有所规定。也就是说,犯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而犯罪行为就一定犯法。


    收听量:356 2018-03-22
  • 2′17″

    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即“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收听量:355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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