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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30″

    个人能通过承包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个人可以承包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

    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承包造林,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收听量:504 2018-09-26
  • 46″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是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是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收听量:322 2018-05-12
  • 47″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收听量:318 2018-05-21
  • 59″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收听量:317 2018-05-16
  • 47″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摊销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一、购入或者非货币交换得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比如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就决定建成之后的建筑物对外出租,那么从购入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就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在建造期间不摊销,建成之后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在建期间影响土地使用年限,折旧时应该扣除在建期间的使用年限。

    二、原来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起投入改扩建用于自用时,继续摊销计入在建工程,而地上建筑物停止折旧。


    收听量:307 2018-05-21
  • 30″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

    征税的依据是,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收听量:305 2018-05-16
  • 53″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如果是划拨土地,受让方还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收听量:304 2018-05-22
  • 35″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约定的年限大于10年的,比如土地使用权40年,就按照40年摊销。


    收听量:304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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