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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更新时间: 2019-12-18 1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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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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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吉林昱诚律师事务所

苏成生律师,男,汉族。2002年——2016年执业于96101部队法律顾问处,处理过大量涉军维权案件,现为吉林昱诚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对预防纠纷发生、减少当事人诉累,有独到经验。 当前业务强项: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商事合同审查与诉讼,有处理应急突发问题、历史遗留疑难问题的丰富经验。经常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婚姻家事等常见案件。 人生格言——“人生目标是应该通过坚守信念,而不是屈服来实现的。在追求人生目标的道路上,我从未放弃!尽管这条路注定会走得很艰难,很孤单,但是上天不会辜负每个人的勤奋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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