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个人或者企业从国家手上获得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般是指个人和企业转让给他人,这就是两者之间的不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交易市场不同等。从主体来看,实施出让行为的是国国家,而实施转让行为的则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4、交易市场不同。
......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出让和划拨是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两种方式:从取得方式来看,出让以拍卖、招标等有偿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划拨需要县及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从取得对象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使用时间上来看,出让土地有时间限制,比如住宅是70年,商服用地40年,而划拨一般没有期限。
吉林昱诚律师事务所
苏成生律师,男,汉族。2002年——2016年执业于96101部队法律顾问处,处理过大量涉军维权案件,现为吉林昱诚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对预防纠纷发生、减少当事人诉累,有独到经验。 当前业务强项: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商事合同审查与诉讼,有处理应急突发问题、历史遗留疑难问题的丰富经验。经常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婚姻家事等常见案件。 人生格言——“人生目标是应该通过坚守信念,而不是屈服来实现的。在追求人生目标的道路上,我从未放弃!尽管这条路注定会走得很艰难,很孤单,但是上天不会辜负每个人的勤奋和坚持!”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