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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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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条件

    李金龙律师

    李金龙律师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义务人没有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因此,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对方不能享有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三、《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与《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对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2条包括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听量:571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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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哪些

    黄艳律师

    黄艳律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调整的关系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收听量:568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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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动消灭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当然且自动地消灭,无须当事人再做出意思表示;在约定解除权的合同的情况下仅仅具有解除的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条件成就,则该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约定解除权的合同既向将来发生效力,又溯及到合同成立时,直接适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97条关于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收听量:567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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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份权人签订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行为属效力待定行为。

    承租人擅自将占有使用权转让他人,实际是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所有权权人的行为,艺术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行为。关于无权处分的处理,如果出租人事后追认,则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追认,则转租合同应当解除。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收听量:567 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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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收听量:566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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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抵押合同生效条件

    周思佳律师

    周思佳律师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抵押合同自签订起合同生效,但办出抵押权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收听量:564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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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我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沿袭了此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不可抗力包括: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刚刚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收听量:561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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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盖公章不签字有效吗

    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如果没有特殊文字约定,一般来说,合同是以盖上合同章或是公司章即可生效,签约代表可以不签字,但如果可以,还是建议签字比较好,以免后期产生纠纷。实践中,很多合同都有这样的条款: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从字面解释一般应解释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除非当事人特别约定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并且盖章后生效。签字与盖章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收听量:559 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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