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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03-21 1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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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合同解除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涉及当事人财产权益,因此,申请解除合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必须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对当事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都作了规定,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能解除合同。但是,当事人协商解除的,协商一致的、合同立即解除,未达成协议的,合同不能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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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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