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更新时间: 2020-04-03 14:55:17
律师语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这也是为了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此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不包括二审、再审发回指定一审法院重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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