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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一般一个月多少

更新时间: 2021-02-27 15: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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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抚育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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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侨邑律师事务所

周庆,党员律师,现任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员,第八届江门市律师协会提案委主任。擅长法律领域:刑事案件、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 擅长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柔和、专注的特点有效的解决纠纷,且对婚姻家庭案件有自己独到的办案思路和办案风格。 曾师从刑辩大咖,办理刑事案件有显著效果,根据案情针对性的多次办理取保、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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