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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18-07-17 09: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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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不能清偿、资不抵债这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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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萍律师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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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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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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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怎么改开户行

    盛新银律师

    如果是银行卡的开户行的话是更改不了的。开户行就是你办理银行卡的,银行的哪个支行或分行就是你的开户行。如果你需要更改开户行的话就只能重新到你想要的哪个开户行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四、专用存款账户。

    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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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申请破产的法定条件包括无法按时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负债,或资产清偿存在严重缺失与无力清偿等情形。需经法院核实审查,认定具备充分确实的破产条件后,方可启动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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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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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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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龚丽思律师

龚丽思律师

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

龚丽思律师江西上饶人,毕业于景德镇大学,现执业于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龚律师本着“诚信、尽责、优质、高效”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全心全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龚律师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以及自己的办案经验,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办好,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从业期间办理了很多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刑事辩护等领域有丰富经验,在已办结的案件中均收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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