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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诉讼费用是多少

时间:2026.10.19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86人
律师解析: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诉讼费用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30万元。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一般没明确破产财产总额,通常先按固定金额收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务人财产总额,再按标准算最终诉讼费用。
要是经审查发现债务人财产不够支付破产费用,还没人垫付,法院可能终结破产程序。所以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要考虑到这些费用情况,提前了解债务人财产状况。若发现债务人财产可能不足支付破产费用,可评估是否有其他人愿意垫付。若没有,需谨慎决定是否申请破产。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小胡破产。申请时,因未明确破产财产总额,法院先按固定金额收取了诉讼费用。受理破产申请后,法院着手确定小胡的财产总额以计算最终诉讼费用。小朱与小胡就诉讼费用该按何种标准收取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其预估的财产总额计算,小胡则主张按实际查明的财产总额计算。

案情分析:

1、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所以法院应依此规定,在确定小胡财产总额后计算最终诉讼费用。
2、申请破产时通常未明确破产财产总额,先按固定金额收费符合规定。若经审查小胡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且无人垫付,法院可能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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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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